【导语】:根据相关通知要求,做好公积金缴存工作,滨州就2020年全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有关问题发布通知,来一起看看滨州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情况。
2020年滨州公积金缴存基数
沾化区、惠民县、阳信县、无棣县:1550元-18378元;
滨城区、博兴县、邹平县:1730元-18378元
2020年滨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%-12%
根据相关通知要求,滨州就2020年全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的有关问题发布通知。
一、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
按照滨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, 2020年度滨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8378元。职工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,最高按18378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;月工资末超过18378元的,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。
二、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
按照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(鲁政字[2018] 80号) 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, 2020年度滨州市沾化区、惠民县、阳信县、无棣县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550元。职工月工资低于该限额的,最低按1550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;月工资未低于1550元的,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。其余县区行政区域内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730元。职工月工资低于该限额的,最低按1730元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;月工资未低于1730元的,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。
三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
本次缴存基数调整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。